直销员计酬制度
一、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狮)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有关直销员报酬管理规定,制定直销员计酬制度。
二、直销员的报酬所得以其销售天狮产品的销售额计算,严禁团队计酬,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直销员只有上述报酬,没有其它奖励。
三、直销员具体的计算报酬(简称:计酬)方法如下:
1、计酬比例是由直销员累计销售区间和当月销售总额共同确定,《计酬比例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销售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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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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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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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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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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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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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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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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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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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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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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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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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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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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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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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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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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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计销售区间:直销员累计销售额由当月销售额与上月累计销售额相加来确定,根据累计销售额来确定累计销售区间。
3、直销员的计酬方法:
1)若直销员当月未完成累计销售区间对应的当月销售总额最低金额要求,则无任何报酬;
2)若直销员当月完成累计销售区间对应的当月销售总额最低金额要求,则分以下两种情况计酬:
(1)若累计销售额处于上月累计销售额所在的累计销售区间,则直销员报酬按上月累计销售额所在区间对应在计酬比例计酬;
(2)若累计销售额大于上月累计销售区间,则把当月报酬分区间计算,标准如下:首先,用当月销售额补足上月销售额所在累计销售区间的最大值,此补足部分销售额乘以上月累计销售区间对应的最高计酬比例;本月剩余销售额,按《计酬比例表》向下移入相应的累计销售区间,对应每个累计销售区间的销售额乘以该区间对应计酬比例,按各区间计酬比例计算的报酬总和,即为该直销员当月报酬。
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